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谨防听力“超载”

胎教要选择正确的音乐

正确的音乐胎教应选择在怀孕4个月后,在空间较大的环境中,不要离胎儿过近。一方面能让胎儿感受到节奏感,同时孕妇也能从中感到精神愉悦、心情舒畅。在音乐选择上应挑选节奏柔和舒缓的轻音乐,一些节奏起伏比较大的交响乐,尤其是摇滚乐、迪斯科舞曲等刺激性较强的音乐,都不适合孕妇和胎儿听。

一些孕妇直接将音箱的扬声器放在腹壁上,而胎儿在母体内一直都是漂浮移动的,如果此时胎儿正好是耳道贴着母亲腹壁,声波进入母体,胎儿耳道直接受到高频声音的刺激,极易对胎儿的耳蜗及听觉神经造成损伤,引起听力障碍甚至耳聋。

人类的听觉器官早发生于妊娠的第8周,到了妊娠4个月,鼓膜已经形成;妊娠5个月时,中耳、听骨及鼓室的发育已初步完成。胎儿满6个月,就有听力了,可以听到母体血管搏动的声音,通过母体的腹壁感受到外界的声音。

因此,人们为了培养儿童的智力水平,主张早期教育,一个刚出生的婴儿,如果他的听力是正常的,通过父母的教育和外界各种声音的刺激,很快就会学会说话和唱歌,并能上学获得知识。

相反,如果他失去了听力,后果是不堪设想的。尽管某些方面研究证明,音乐对刺激胎儿的发育有一定好处,但胎教时音乐、音量的选择有较大的随意性,加之整个胎儿期大脑、神经发育都非常娇嫩。

因此,准妈妈们因在胎教时不要过于盲目。先天性耳聋在我国发病率较高,约为千分之二,其中不良的胎儿宣教亦是一重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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