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期及产后办证全攻略
生育津贴标准
根据《社会保险法》的有关规定自2011年7月1日起,上海市对生育保险待遇支付渠道、生活津贴户发基数等作了相应调整。从业女性的生育生活津贴标准,为本人生产或者流产当月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从业女性生产或者流产时所在用人单位的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高于本市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按300%计发;低于本市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50%计发;但低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规定的生育生活津贴低标准的,按低标准计发。从业女性生产或者流产时所在用人单位的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高于本市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00%以上的,高出部分由用人单位补差。
办理地点
本市各区县社保中心均可申领。
申领所需材料
1. 填写生育保险待遇申领单。为节约时间,可事先在上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下载表格;
2.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夫妻双方《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4.夫妻双方《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5.《出生医学证明j原件及复印件;
6.《生育医学证明》两联单;
7.女方实名制活期储蓄卡原件及复印件。
经批准再生育的,另需提供市或者区、县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准生证。
总结:办证是一件很麻烦的事,但是如果你知道如何办证及了解所需要的材料并把它带齐就不会显得那么曲折。了解为宝宝办证知识并没有坏处,也许将来对你很有帮助哦。(文章原载于《健康准妈妈》,刊号:2012年4月号,作者:Apple,版权归作者所有;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三九养生堂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尽快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