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肤癌早期症状 出现哪些现象是皮肤癌
皮肤癌的治疗
1.药物治疗
(1)局部治疗
主要是局部外涂、局部敷贴及局部注射。
(2)全身治疗
对在原有瘢痕基础上发生的鳞形细胞癌、皮肤与黏膜交界处的鳞癌、免疫功能低下的患者以及发生区域淋巴结及远处转移者需用全身化疗。
2.刮除治疗
一般用刮除术和电干燥法治疗基底细胞癌、浅表性鳞癌,是利用肿瘤与其周围正常肤色的界线进行,用刮匙刮除,术前应注意刮匙大小要适宜,一般较新生物稍大即可,术时稍向下用力,以免滑脱,伤口涂以抗生素油膏。其优点是可获得一个光滑而仅有少量色素沉着的美观伤口,缺点是没有切缘的病理检查结果,无法了解切缘有无癌残留,因此对此法应该慎用。
3.放射治疗
基底细胞癌和鳞癌对放射治疗都很敏感,即疗效很好,在确定放疗前,必须考虑患者年龄、性别、肿瘤病史、解剖学部位、治愈与复发,后达到的美容效果。
4.手术治疗
目前手术仍为治疗皮肤癌的主要方法之一。切除的范围应随肿瘤的大小、浸润深度而异,对于病灶小、浅表而边界清楚的基底细胞癌,距肿瘤边缘0.5厘米作切除,一般即可达到沿愈目的。对病灶范围大、浸润广的病例,应距原发灶3~5厘米作切除,应作冰冻切片检查。切缘阴性的基底细胞癌,其局部复发率为1%~5%,肿瘤基底的切除范围随病灶浸润深度而定,如发生于头皮的浅表基底细胞癌,可行广泛切除后植皮;累及骨膜者应将骨膜一并切除后作带蒂皮瓣移植及植皮术修复。对鳞形细胞癌的切除范围基本上同基底细胞癌,但伴有区域淋巴结转移者应作淋巴结清除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