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砂款识 如何通过款识鉴别紫砂壶真伪
十、利用陶器公司印款
利用陶器公司为宜兴苏桥周文伯和宜兴蜀山邵伟如于民国四年(1915年)合资开办。次年在上海豫园设立「利永陶器店」,专营紫砂壶器。利用公司所请技师、员工制壶,均在壶底钤「利用公司」印款。印款分阳文楷书方章「利用公司」或阳文篆书方章「利用公司」。壶把壶盖一般钤制壶者小方印款。
十一、贡局特定年代印款
民国十三年(1924年),因受江浙齐卢之战的影响,陶工疏散,紫砂产量急剧下降。民国十四年(1925年)初战火又起,至下半年逐渐平息。至年底,宜兴川埠上袁村实力派人物赵松亭,筹集资金重建龙窑,定名为「中兴窑」,专门烧制朱泥水平壶「贡壶」。所用底款印章为无边框印款,或阳文楷书上下单行「贡局」,或在壶盖沿子口用刀款楷书横写「贡局」,或用花边框中为阳文楷书上下单行「贡局」,或为盖款阴文楷书「贡局」。壶表面或磨砂拋光,或不作处理,或用包金片包口沿、盖沿、壶脚等处。至三十年代后才止。
十二、仿古贡壶特定年代印款
同「贡局」特定年代印款一样,为宜兴川埠上袁村实力派人物赵松亭于1926~1937年期间仿古贡壶系列特定年代茶壶印款。仿古贡壶系列有「花章」;有「图记」;有「龙印」;有「雍正三年乙巳孟臣」;有「孟臣」、「水平」、「君德」等等。均为赵松亭亲制、定制、监制的「仿古」、「贡壶」系打印款。其壶全都用包金片包壶口沿、盖沿、壶脚等处,这与清末民初仿古壶不作任何处理有所区别,也是二十年代至三十年代特定的显著特征。
十三、紫砂陶业公会特定年代印款
民国四年(1915年)「紫砂陶业公会」(当时称「紫砂业公所」,民国二十三年改名)正式成立,开始使用紫砂陶业公会特定年代印款。早期所用印款为带回纹边框的阳文楷书「宜兴紫砂」,亦有带回纹边框的阴文楷书「宜兴紫砂」,其后期所用印款为单边或双边,阳文或阴文「宜兴紫砂」。民国三十五年(1946年)十月底,「宜兴县陶业紫砂同业公会」解散,由「汤渡缸坛出产合作社」替换,紫砂陶业公会特定年代印款逐渐弃之不用,历时三十余年(1915~1946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