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血性疾病应该如何进行忌食
2015-10-15 17:03:12
出血性疾病泛指消化道出血、呼吸道咯血、肛痔出血、过敏性因素引起的出血(如过敏性紫癜)等。
中医称为“血证”,包括各个不同部位的出血,常见的有咳血、咯血、吐血、衄血、便血、尿血及皮下渗血(紫癜)等。严格的饮食禁忌对本病的预后至关重要,所以医家历来重视食物的禁忌证和食物的烹调方法。
中医认为血得寒则凝,故凡出血性疾病属热者居多,属寒者较少。就虚实而言,实证出血为热证,虚证出血又分阴虚阳亢、虚火妄动和气虚不能统摄,但除了气虚不能摄血者可兼虚寒之象外,其余出血症也多属热者。
因此失血性疾病的饮食宜忌应注意辨清实热和虚火,一般多偏忌辛温饮食。根据中医历代医家的论述,对出血性疾病,饮食忌口可归纳为三:一忌粗硬,二忌发物,三忌温热。
(1)忌粗硬食品
这对消化道出血(包括肛肠出血)尤为重要,消化道出血或因炎症,或因溃疡,皆为黏膜破损或血管破裂,血涌于外所致。
如进食粗硬食(如油煎饼、花生、油炸猪排、牛排、豆类、熏烤食品等),因机械性损伤而加重出血病灶的破损,引起出血量增加或不易停止,或反复发作。因而,对消化系统或呼吸系统出血者,均提出进食流质或半流质,即使出血停止后,也应忌食粗硬食品。
(2)忌食发物
所谓“发物”一般指猪头肉、老公鸡、韭菜苗以及海腥等容易引起疾病复发的食物。这对属于过敏性因素引起的出血证尤为重要。因血证多属血热气盛,发物常有动血旺气之弊端,食后容易加重病症或引起复发。
如过敏性紫癜,其发病本身与饮食有密切关系,再食发物无疑会引起复发或加重。多食发物,不仅对过敏性出血者列为禁忌,而且对所有热性出血证(无论属虚火或实热)均有迫血妄行之害。
所以凡出血性疾病,或出血已停止者,都应提倡禁食发物,尤其平时嗜好发物者,更要严格禁忌。
(3)忌温热(辛热)食物
中医早就有血遇热则妄行的论述。因此历代医家对出血者,尤其出血期患者或出血鲜红者,一再告诫要忌食温热辛辣之饮食,同时饮食温度也以清凉为主。
否则会导致热迫血妄行,从而加重出血症。特别是消化系统出血(包括肛肠出血),平时更要忌食温热辛辣的饮食。否则更易直接灼伤血络,使血出无度,不易止血。
即使出血已止者,平时也要忌食温热刺激性饮食,像烟、酒、辣椒、大葱、姜和炙烤食品(如油炸猪排、油爆虾、熏烤鱼及肉)等,否则容易引起反复出血。
就饮食的调味品来说,也宜以清淡为主,以利于宁血,禁忌食用花椒、八角、鲜辣粉等辛热辛香之品。中医认为大辛大热,一可以动血,二可以耗血,最为出血者所忌。
此外烹制食物时,也提倡以炖、焖、煨、煮等较为柔和的方法为主,忌用煎、炒、炙、熏烤等方法。即《素食说略》提出: “烹、煎、炒、炙,养生者所忌,以其火重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