狂犬病
2015-10-11 20:33:55
一、预防
【预防】
目前的医学手段尚不足以对狂犬病实行有效治疗手段,所以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动物、人类染病,更加重要。应加强预防措施以控制疾病的蔓延。预防接种对防止发病有肯定价值。还应严格管理饲养动物(特变是猫犬等)的条例。降低发病率。 (1)控制传染源
对野犬野猫通过投喂含口服狂犬疫苗的诱饵实现控制。对饲养的猫狗、警犬及实验用猫狗等温血动物,应进行登记,并强制性接种狂犬疫苗。狗(猫),只有狂犬病发作才带毒。已经发作狂犬症的温血动物咬人,才有可能通过唾液将狂犬病毒传播到人身上,此时需要尽快打狂犬病预苗预防。发现已染病的温血动物,应立即击毙,以免伤人。对咬人的可疑的狗或猫需要隔离观察10天,在此期间如果动物不发病死亡,被咬伤的人可以不要或中止免疫预防。动物一般在出现神经症状前唾液开始排毒,至死亡只有短短数日。自然感染狂犬病的狗、猫在潜伏期内唾液中没有病毒,狗通常在神经症状出现前1-5天唾液才有病毒;出现症状后迅速死亡的狗,它的脑和唾液的病毒浓度,比活得较长一些的狗反而低些。实验感染的猫一般在发病前1-2天至发病后3天唾液排毒。 仍存活的动物可确定为非患狂犬病者可解除隔离。对死亡动物应取其脑组织进行检查,并将其焚毁或深埋,切不可剥皮或进食。对于器官移植方面,也应确保器官捐献者无染病。2004年在美国一个未诊断为狂犬病的患者过世之后捐献内脏,获得捐献的三个人因狂犬病身亡。
(2)伤口处理
早期的伤口处理很重要。人被咬伤后应及时以20%肥皂水充分地清洗伤口,并不断擦拭。伤口较深者尚需用导管伸入,以肥皂水作持续灌注清洗。如有免疫血清,作皮试阴性后,可注入伤口底部和四周,伤口不宜缝合或包扎。被流浪动物或者是不能辨明其健康与否的动物咬伤或抓伤后,应立即用肥皂水反复冲洗伤口,再用碘伏消毒(不是碘酒,碘酒即碘酊,会刺激皮肤黏膜)。伤口不要包扎,要保持暴露,因为狂犬病菌属于厌氧菌,包扎导致伤口缺氧反而会加速病菌繁殖.在被咬(抓)伤24小时内到防疫站,疾控中心接种疫苗。(医院不提供疫苗接种)。
(3)预防接种
接种对象为
①被狼、狐等野兽所咬者。
②被发病随后死亡(包括观察期内)或下落不明的犬、猫所咬者。
③为已被击毙和脑组织已腐败的动物所咬者。
④皮肤伤口为狂犬唾液沾污者。
⑤伤口在头、颈处,或伤口较大而深者,如咬人动物(指非流行区而言)5日后仍安危无恙,注射即可中止。
⑥医务人员的皮肤破损处为狂犬病病人沾污者等。近年来,国内已发现一些被咬伤发生狂犬病而死亡的病列,而犬却安然无恙,经证实该犬的唾液内带毒,故流行区被犬咬伤者均应接种。表1示狂犬病预防接种的适应证。
我国广泛使用田鼠肾细胞疫苗,1979年起,由武汉生物制品所通过鉴定,投产。轻度咬伤者于第0、7、14天各肌注2ml,重度咬伤及头、面、颈部咬伤于第0、3、7、14及30天各肌注2ml。该疫苗的效果,各方报告不一致,有的认为其效果仅及人二倍体疫苗的1/6,因此,需寻找新一代疫苗。免疫血清有抗狂犬病马血清与人体抗狂犬病球蛋白两种。我国目前生产的是前者,每支10ml,含1,000IU;成人剂量为20ml;儿童为40IU/kg。需皮试阴性后方可应用,以一半剂量作局部伤口处注射,另一半剂量肌注。人抗狂犬病球蛋白的一次注射量为20IU/kg。免疫血清可干扰宿主的主动免疫而影响抗体生成,因此必须在接种结束后10、20和90日再给予激发量疫苗,以触发回忆反应而产生较大量的相应抗体。
(4)其他
按需要给予破伤风抗毒素或类毒素,以及适宜的抗菌药物。预防接种后并发神经系统反应者可给予肾上腺皮质激素。干扰素及干扰素诱导剂对动物实验感染有保护作用,用于人的预防是否有效,有待进一步临床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