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高血压
2015-10-11 20:36:13
根据病史、临床表现、体征和辅助检查即可做出诊断,同时注意有无并发症和凝血机制障碍。
1.妊娠期高血压血压≥18.7/12kPa(140/90mmHg),妊娠期出现,并于产后12周内恢复正常;尿蛋白阴性;可有上腹部不适或血小板减少。产后方可确诊。
2.子痫前期妊娠20周后出现≥18.7/12kPa(140/90mmHg),且尿蛋白≥300mg/24小时或(+)。可伴有上腹部不适、头痛、视力模糊等症状。
3.子痫子痫前期孕产妇抽搐,且不能用其他原因解释。
4.慢性高血压病并发子痫前期高血压女性在孕20周前无蛋白尿,孕20周后出现尿蛋白≥300mg/24h;或孕20周前突然出现尿蛋白增加、血压进一步升高、或血小板减少。
5.妊娠合并慢性高血压病妊娠前或孕20周前发现血压升高,但妊娠期无明显加重。或孕20周后首次诊断高血压,并持续至产后12周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