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民福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查疾病

胎儿窘迫

2015-10-11 20:36:26

  1.慢性胎儿的窘迫

  应针对病因,视孕周、胎儿成熟度和窘迫的严重程度决定处理。

  (1)能定期作产前检查者,估计胎儿情况尚可,应吃孕妇多取侧卧位休息,争取胎盘供血改善,延长孕周数。

  (2)情况难以改善,接近足月妊娠,估计在娩出后胎儿生存机会极大者,可考虑行剖宫产。

  (3)距离足月妊娠越远,胎儿娩出后生存可能性越小,则可将情况向家属说明,尽量保守治疗以期延长孕周数。实际胎儿胎盘功能不佳者,胎儿发育必然受到影响,所以预后较差。

  2.急性胎儿窘迫

  (1)宫口开全,胎先露部已达坐骨棘平面以下3cm者,应尽快助产经阴道娩出胎儿。

  (2)宫颈尚未完全扩张,胎儿窘迫情况不严重,可予吸氧(面罩供氧),通过提高母体血氧含量以改善胎儿血氧供应,同时嘱产妇左侧卧位,观察10分钟,若胎心率变为正常,可继续观察。若因使用催产素宫缩过强造成胎心率异常减缓者,应立即停止滴注,继续观察是否能转为正常。病情紧迫或经上述处理无效者,应立即行剖宫产结束分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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