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期心脏病的诊断
2015-10-13 05:57:33
妊娠期心脏病是严重危害孕产妇及围产儿生命安全的疾病,是产科四大死亡原因之一,占非产科直接因素死亡的第二位。因此妊娠期心脏病的诊断尤为关键,以下介绍了些妊娠期心脏病的诊断方法:
一、妊娠前已确诊为心脏病者
妊娠后应密切注意心功能变化,以确立妊娠的取舍,及制定继续妊娠的管理方案。
对心脏功能Ⅲ~Ⅳ级的风湿性心脏病(风心)及紫绀型先天性心脏病(先心),应劝其手术治疗后再妊娠。否则不宜妊娠。
风心伴有心房颤动或肺动脉高压,既往有心力衰竭(心衰)史及高度房室传导阻滞,活动风湿热,感染性心内膜炎,及严重高血压心脏病,或并发其他内科疾病,如肾炎、肺功能不全、糖尿病等均不宜妊娠,已妊娠者应在妊娠早期中止。
二、妊娠后疑为心脏病者
对妊娠前未确诊为心脏病,妊娠后出现某些症状,可疑为心脏病者,应采取如下措施,以帮助诊断。
1)详细询问与心脏病相关的病史
是否患过风湿热、高血压、糖尿病;是否发生过心慌、胸疼、呼吸困难、干咳吐泡沫状痰等情况。
2)注意有无如下表现
口周紫绀、颜面潮红、鼻翼扇动、颈静脉怒张、杵状指(趾)、强迫体位等。脉压增宽、水冲脉、股(肱)动脉射击音、肝肿大等。
听诊心前区闻及Ⅲ级以上、喷射性全收缩期杂音,或闻及舒张期杂音,提示有器质性心脏病。严重心律失常,如心房纤颤、房室传导阻滞、舒张期奔马律等,提示心肌病变。
3)心电图
异常心电图有参考价值,正常者亦不能完全排除心脏病。
4)超声心动与多普勒检查
该种检查简便、安全、可靠,可了解心脏的解剖、功能、动力学等变化,对心脏病的诊断具有很高临床价值。
其他检查血脂、血糖、血沉、抗“O”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