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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饮食 食物会“相克”吗

但是有人仍然对“食物相克”深信不疑,认为不同的食物中的成分是可能起化学反应的。食物成分是否能起化学反应,是必须具体指出并有实验支撑的,不能想当然地泛泛而谈。有人认为“螃蟹与柿子相克”的原因是“螃蟹体内含有丰富的蛋白质,与柿子的鞣酸相结合容易沉淀,凝固成不易消化的物质,因鞣酸具有收敛作用,所以,还能抑制消化液的分泌,致使凝固物质滞留在肠道内发酵,使食者出现呕吐、腹胀、腹泻等食物中毒现象”(一家报纸的介绍)。如果这个理由能成立的话,那么柿子不仅与螃蟹相克,还与其他高蛋白食品(例如肉、蛋、牛奶)相克,甚至任何含蛋白的食品都可能与之相克,那样的话,柿子就几乎与所有食品都可能相克了,吃柿子时不能再吃别的东西了。更何况,“螃蟹与柿子相克”的说法已被实验否定,没有必要为其找借口了。

有的“食物相克”说法是近年来才出现的,例如“虾不能与维生素C(或富含维生素C的果汁)同吃”,理由是虾含有一种浓度很高的“五价砷化合物”,它本身对人体无毒害,但是维生素C会把它转化成剧毒的“三价砷”,也就是砒霜,可引起急性中毒,乃至死人。不久前有一个学生在比萨店就餐时因突发心肌炎身亡,其家属就声称是因为店家提供了吃虾喝柠檬水导致中毒引起的。事实上虾所含的砷绝大部分是稳定的有机砷,无机砷的含量很低(不到4%)。按国家标准,每千克鲜虾中无机砷含量不能超过0.5毫克。即使这些无机砷能被维生素C全部还原成砒霜(不太可能),那么也要吃上106千克的虾才能达到口服砒霜致死量的下限(70毫克,含砷53毫克),还没被毒死就已经撑死了。

“食物相克”是只有在中国才有的说法,外国人从来没有这方面的观念,随便乱吃(包括流行往海鲜上浇柠檬汁),岂不早该死绝了?莫非中国人有特殊的身体,食物只克中国人?有的食物本来就有一定的毒性(例如有毒的花酿造的蜂蜜),有的食物多吃会引起消化疾病(例如柿子),食物受某些细菌污染后会引起食物中毒,古人对这些都一无所知,一旦吃了某种食物后上吐下泻、病重身亡,就会胡乱联想到是不是因为食物相克,以讹传讹。“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的心理让人们不敢掉以轻心,即使有了较充分的反面证据后,仍然会找出各种借口继续迷信下去,那块“食物相克”告示牌是没有那么容易摘下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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