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民福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膳食养生 饮食禁忌

饮食禁忌 食用味精的注意事项

味精高温加热易产生焦谷氨酸钠,所以味精应该在熄火之后加。另外,即使不是微波炉高温加热,常规用油煎炸加过味精的食物,也容易产生焦谷氨酸钠。举例表示,将油倒入锅中加热,一旦锅中油出现浮动,油温已达150℃度,如果有些小烟冒出,油温已达180℃度,如果冒出大烟,那么温度已达220℃度。

味精第三忌是低温使用

温度低时味精不易溶解。如果您想吃拌菜需要放味精提鲜时,可以把味精用温开水化开,晾凉后浇在凉菜上。

第四忌是用于碱性食物

在碱性溶液中,味精会起化学变化,产生一种具有不良气味的谷氨酸二钠。所以烹制碱性食物时,不要放味精。如鱿鱼是用碱发制的,就不能加味精。

第五忌是用于酸性食物

味精在酸性菜肴中不易溶解,酸度越高越不易溶解,效果也越差。

第六忌用于甜口菜肴

凡是甜口菜肴如“冰糖莲子”、“番茄虾仁”都不应加味精。甜菜放味精非常难吃,既破坏了鲜味,又破坏了甜味。

第七忌用于炒黄菜

炒黄菜即炒鸡蛋。鸡蛋本身含有许多谷氨酸,炒鸡蛋时一般都要放一些盐,而盐的主要成分是氯化钠,经加热后,谷氨酸与氯化钠这两种物质会产生新的物质--谷氨酸钠,即味精的主要成份,使鸡蛋呈现很纯正的鲜味。炒鸡蛋加味精如同画蛇添足,加多了反而不美。

第八忌投放过量

每日食用味精不可过量。一般情况下,每人每天食用味精不宜超过6克,否则,就可能产生头痛、恶心、发热等症状;过量食用味精也可能导致高血糖。患有高血压、肾炎、水肿等疾病的病人应慎重食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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味精的主要成分味精